化肥使用中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木桶效应,如果用这个木桶盛水的话,那么木桶所能容纳的水量不是取决于的木板所能承载的水的高度,而是取决于构成木桶的所有木板中的那块木板的高度,只要超过了木板的高度,木桶中水的高度就不会再上升,而是向外流了。
这个原理对提高化肥使用效益的启示在于:对不同作物甚或是同种作物的不同品种,各种肥料对作物的生长、发育和结实,都有一定范围的合理配合比例。各种肥料的投入就如同木桶原理中的木板,而各种肥料之间的配合比例又与构成木桶的木板高度非常相似。
在生产实践中,如果各种肥料之间的配合比例不是十分恰当,就会产生类同于木桶原理中由于木板高度不同而导致的对所能容纳水的高度的限制问题。换句话说,各种化肥能综合发挥的肥效就会受制于合理比例中用量(而不是比例)的那种化肥的数量。这意味着,在特定比例范围内,如果某种肥料用量不足,其它肥料即使用得再多,其肥效也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就象木桶中那些高于木板的其它木板不能提高木桶水面的道理一样。
例如,特定土壤条件下,若某种作物所需要的氮、磷、钾有效成分的合理比例是4:2:1,它表明要提高肥效,则每投入4公斤的氮素,就应相应地配合施用2公斤的磷素和1公斤的钾素,这样才能确保氮、磷、钾肥都能把肥效发挥出来,促进农业的增产和增收。反之,如果施用的不是这个比例,如用6公斤的氮素、3公斤的磷素和1公斤的钾素配合施用,在假定的土壤条件下,则有2公斤的氮素、1公斤的磷素,会由于钾素用量不足而不能发挥肥效。
可见,正确理解并合理运用施肥中的木桶原理,可明显地提高化肥使用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