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性能: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在土壤中不移动,残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间隔期为7天,每季多使用3次;茶叶上使用间隔期为5天,每季多使用1次;烟草上使用间隔期为7天,每季多使用2次;柑橘树上使用间隔期为21天,每季多使用3次;苹果树上使用间隔期为21天,每季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3.宜傍晚施药,注意叶背面的喷雾。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剂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注意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遗漏处理: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遗漏物,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使用时注意按“农药使用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