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坪隆1号
特点:
草坪隆1号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草坪专用除草剂。喷施草坪后,可为杂草的茎、叶吸收,传导到杂草体内抑制其生物合成,叶片、芽和根茎生长受阻,药后5-7天杂草受害症状为心叶失绿变紫逐渐枯死;草坪吸收药剂后可代谢为物质而对草坪高度。茎叶处理一次性杀死70余种禾草和阔叶草,尤其对大龄马唐等禾草、阔叶草和莎草科杂草有。因此,该药剂具有活性高、使用适期宽、适用草坪种类多、成本适中、毒性低、无环境污染、对草坪的特点。
适用草坪:
冷季型草坪的早熟禾类、高羊茅类、黑麦草类;暖季型草坪的结缕草类(马尼拉、天鹅绒、中华结缕草等)和北方高尔夫球场球道区及长草区。
杀草谱:
马唐、稗、毛花雀稗、双穗雀稗、狗牙根、酢浆草、铁苋菜、鳢肠、野苋菜、波斯婆婆纳、大巢菜、猪殃殃、野老鹳草、牛繁缕、荠菜、播娘蒿、雀舌草等以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尤其对于目前高尔夫球场的禾本科杂草(马唐等)、水花生和香附子等恶性杂草防效显着,均在87%以上。
适用时期:
限成坪草坪,在杂草2-7叶期左右;若在未成坪草坪中使用只需常规药量的2/3,但草坪不小于5叶期。
用量用法:
早熟禾类、高羊茅类、黑麦草类草坪,杂草3叶期前70-80ml/亩;杂草大于4叶期120ml/亩。结缕草类草坪用药量略少,杂草3叶期前60-70ml/亩;大于4叶期100ml/亩。每亩对水40公斤,用喷雾器械喷雾;在未成坪草坪中(不小于5叶期)使用,宜以70-75ml/亩,不得加量。
注意事项:
在喷药过程中,在杂草分布多或密的地方应慢喷或喷施两次,以提高对杂草整体防效。宜于下午用药,药后在24小时内不宜遇雨,若遇雨需要按常规药量补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