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锐牙-金陵农化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按照《农药使用准则》的要求进行,严格按本标签推荐剂量和方法用药。
2、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手套、保护面罩等,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3、蜜源作物花期、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施药后空袋(瓶)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头晕、、恶心、呕吐等。
如药剂不慎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水洗净;如不慎入眼,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应就医;本品无特殊剂,如误服此药剂,不要用引吐,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贮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贮存时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区域,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