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kg苄·丁颗粒剂-乐土肥地龙
肥地龙药肥专利产品(发明专利产品:ZL200610067294.5):
使用技术
1、使用方法:水稻抛(插)秧后5-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使用本品;如果田块偏瘦耙田时施入适量尿素或碳铵作底肥,更有利于秧苗旺长。
2、根据田块肥力与杂草情况,参考登记用药量,用量约为25斤使用4-5分田。
3、施用时,保持田水3-5厘米5-7天,以肥效及除草效果,此期间可续灌水,但水不能淹没水稻苗心,以免发生药害。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在水稻田使用,每季作物多使用一次,使用本品后不要重复施用其它除草剂或除草药肥。
2.使用本品时,田水要足够但又不能淹没水稻苗心,禁止现施药肥现抛(插)秧;漏水田应加强管理,保持田水足够。
3.本品对鱼、虾等水生生物有毒,施用本品后要2周后才能放养鱼;且不能用施过本品的田水浇灌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