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8194
生产批准文件号:HNP37021A1530
产品标准号:Q/HDS003—2007
产品性能(用途):
氟铃脲是一种酰脲类杀虫剂,主要抑制害虫几丁质合成,对害虫有较强的触杀作用,本品防治棉花棉铃虫效果较好。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作物(或范围)防治对象制剂用药量使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140—160毫升/亩喷雾。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头晕、、恶心、呕吐等。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间隔期为20天,每季多施药3次。
2、在空气湿度大时施药,可提高杀虫和杀卵效果。
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