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1085
生产批准证号:HNP23027-E0477
产品标准证号:Q/QBY012-2008
羟烯腺嘌呤含量:0.0001%
烯腺嘌呤含量:0.0001%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新型植物生长调节剂,作用原理和植物本身所含有的细胞分裂素的作用原理一样,是通过刺激植物的细胞分裂,促进叶绿素的形成,增强植物的光合作用,取得增产的效果。本产品属低毒生物农药产品。
使用方法:
作物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稀释倍数 使用方法
大豆 调节生产、增产 700-750毫升/公顷 47-50克/亩 喷雾
甘蓝 调节生产、增产 700-750毫升/公顷 47-50克/亩 喷雾
1.本品应在甘蓝定植缓苗后至结球前、大豆初花至结荚初期期间施药,
注意均匀喷雾。整个生长期一般用药2—3次,每7—10天施药一次。
2.避免中午高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注意事项:
1. 本品每季多可使用3次。
2. 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3. 应在避光、通风、干燥、不结冻处贮藏。
4. 与其他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用量须酌减。
5.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