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四聚乙醛可湿性粉剂对于防治螺类及蛞蝓具有胃毒及触杀等作用,对人畜毒性低,对鱼类低毒,本药品用量少,使用、方便,不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并对作物具有保苗增产作用,适用于棉花、水稻、小麦、玉米、蔬菜、果园、烟草、绿化苗木、水沟、江河、湖泽等地防治水生螺及旱地蜗牛、蛞蝓等。
本药品的主要作用是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破坏虫体内特殊的粘液,后神经麻痹大量脱水而死亡。
有效成份:
四聚乙醛
使用方法及用量:
1、水稻:在插秧后一天内使用本品,每亩施药30-60克,喷洒于稻田,水层宜在3-4厘米,保持3-7天。
2、蔬菜、棉花、烟草用量同上,要均匀喷洒,使蛞蝓、蜗牛更容易接触药剂。种苗田:在播撒种子后即施药。移植田:在移植后即施药。
3、烟草、棉花(用于保苗):在作物移植后,立即在作物根基部喷洒一些,可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用药佳时间:
1、有露水、多雾的早晨或日落到天黑前,蜗牛活动频繁,头部外露时施药效果佳。
2、喷雾时注意叶片背面及植株中、下部要喷到。
3、因蜗牛有隐蔽性和迁入性为害的特点,可酌情确定是否需追喷1次。
包装:
内贷为复合铝箔袋包装,内销用纸箱;外销包装可根据需方要求定制。本品应存放阴凉、干燥、通风处”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农药后,不要在田中践踏。
2、遇低温(低于15℃)或高温(高于35℃),因螺的活动能力减弱,故药效会受影响。
3、施药后如遇大雨,药剂会被稀释,降低药效,需补充施药。
4、贮存和使用本农药应远离食品、饮料、不要让儿童和家畜进入贮存区。
5、使用本剂后,应用肥皂清洗双手及被接触过的皮肤。
6、如误服,不要诱导呕吐,立即送医院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