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肥料已经成为国内市场为活跃的看点、亮点和卖点,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新兴肥料产业。将来新型肥料如何做推广?
一、测土配方施肥带动肥料科技创新高潮
新型肥料是在传统肥料基础上的改进完善和创新突破,是肥料行业科技进步的集中体现。自农业部2004年在全国启动测土配方施肥行动10年来,我国的新型肥料大量涌现,成为农资行业创新发展为活跃的一族。新型肥料大量出现的核心内容是肥料科技的创新,其中包括:原材料的创新(比如大、中、微量元素的组配;有机与无机的结合;功能性成分与助剂的添加等)、工艺技术创新(譬如高塔造粒、化学合成、发酵制备等)、产品设计创新(譬如采用不同材料分层包被的缓控释肥、适应渠道灌溉的冲施肥、全溶速溶的滴灌肥、还有兼具防虫抗病的药肥等),关键的是我国大规模推行的测土配方施肥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和理念的创新。
市场需求是新型肥料快速发展的动力源泉。近年来,我国传统的大宗化肥产能过剩,尤其在测土配方施肥缺啥补啥、需求多样化的今天,养分单一、配比固定、批量化生产,致使大化肥企业的批量化生产与农民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成了一对矛盾,过去畅通无阻的物流渠道出现了梗阻,成了大宗化肥的软筋和弱势;依方配肥、二次加工,将过去直接进入农田的大宗肥料变成了原料用肥,便成为肥料行业发展的趋势。去年农业部发布了大区配方,某种程度上兼顾了大企业的肥料质量与农业生产的技术需求,供求矛盾有所缓解。即使如此,附加了多种功能的新型肥料,由于针对性强,仍然是深受农民用户欢迎的销售热点。
二、新型肥料推广要注重方式方法
推广新型肥料要注重宣传综合效益,不能以肥料价格为评判标准。新型肥料多因工艺复杂、科技含量高、开发生产的成本投入也相对较高,致使肥料价格也自然高于传统肥料,成为农民自发接受和推广应用的不利因素。前些年,缓控释肥因其价格高,被农民称之为“贵族肥料”,是用不起的肥料,不予接受,阻力很大。对此,全国农技中心在推广策略上注重于宣传“肥料价格高,用后效益更高”和“高投入,高产出”的理念,并帮助农民算了两笔帐:一是一次施肥,全程有效,省工、省力、省心、省成本;二是肥效缓慢释放,提高了肥料利用率,等于节省了肥料,减少了浪费。尤其在东北习惯于“一炮轰”施肥的地区,增产增收效果十分明显,算总账比用其他肥料更划算。全国农技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国现场交流会,经过三四年的努力,缓控释肥逐渐被农民接受,成了深受欢迎的平民肥料。
高价肥要首先用于高效作物上。缓控释肥、水溶肥和水肥一体化的推广初期,都是走了这条路子。大棚蔬菜、果树园艺等因其收入高,效益好,农民舍得投入,不怕肥料价格高,只求肥料质量好。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把高效作物作为大面积推广应用之前的初始示范基地,这是新型肥料进入推广领域的必经之地,也是组织推广应用的切入点。
新型肥料的推广也要从适宜的地区起步。为了充分体现新型肥料的功能优势,水溶肥要尽量与水肥一体化技术结合;缓控释肥要尽量应用于高秆作物和不便于追肥作物的主产区;具有松土、保水、耐寒功能的肥料应干旱、半干旱和水浇条件不足的地区。因此,选对区域是推广成功的一半。
要尽量与目前大面积、大规模推广实施的重大项目结合。譬如与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结合,与粮食高产创建结合,与高标准农田和标准园建设结合,与东北节水增粮工程等项目结合,融入国家重大项目就等于进入了推广应用的高速路。
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示范用户、推广骨干和服务重点。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种植业合作社的共同特点是,生产规模较大、有文化有经验,懂技术会管理,主动接受新科技,在当地有较强的影响带动力,能起到良好的示范推广作用,所以应是新型肥料投放和服务的重点。
三、对新型肥料试验示范不能简单化
正确理解和认识试验、示范、推广的“三步曲”。这是一个不应成为问题的问题,日常遇到的现实提醒我们,仍有必要引起重视。
我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一些肥料企业,大多对新型肥料进入推广领域需要的三部曲在理解和认识上还有很大的偏差。尤其是与其讨论安排试验时,遇到不少回绝,说是不需要了,已经搞过试验,有了结果。但当详细追问在哪些地区、哪些作物上、由谁搞的试验时问题就出来了,一是有的把推广工作简单化、程式化,试验作物单一,以为在玉米上搞了试验,就可以在小麦等其他作物上推广;二是试验地点不具代表性,以为在一个县搞了试验就可以在全省甚至全国推广,并且有的不设小区重复,对照也没有可比性;三是承试单位不具备资格,要么是村组或农户,要么是企业试验方案不专业,试验报告不规范,甚至有的试验结果报告连个公章都没有,根本就不能作为示范和推广的科技依据。应用性试验是步入推广的步,有了不同作物的试验还要有不同品种的试验,即使是同一作物的同一品种还需要不同产量指标、不同土质条件、不同区域类型和不同施肥方法等的试验,推广中遇到了问题还要试验,所以说试验不是一蹴而就,它要伴随推广行为的全过程。应用性示范是在规范试验的基础上对成熟技术的展示,同时也是对配套技术的验证和完善。犹如工业上的中试阶段,成功之后才能进入推广。所以说试验、示范、推广既要讲求先后顺序,又是一个前后相互依照、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应科学认识,正确理解,规范实施。
肥料使用效果的评价有待规范。多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成为科技兴农的主力军。然而,与推广工作配套的推广成效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和得到普遍应用,致使肥料和技术的应用效果缺乏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成为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广的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成果开发单位,在对外宣传上往往喜欢翻一些极端数据,以点代全,其结果适得其反,降低了诚信,影响了推广。
企业应担当物化技术推广的主体角色。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一主多元模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主导作用必将进一步加强。然而更多从事实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行为的主体角色应是企业,尤其是物化技术的推广与服务。所以,企业在肥料与技术的推广中应特别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注重诚信建设,更多公益氛围,淡化商业色彩,跟踪售后效果,全心为农服务,这是新形势下企业生存与发展必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