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浸种催芽车间内的温度低于零下15 ℃、种子水分超过16%时,不能将种子摆放到没有增温措施的催芽车间中。
2、种子没有浸到标准时不允许催芽;催芽用水使用次数不能过多,以免导致缺氧;催芽过程中严防高温。
3、种子装箱过程中必须现场取样,按规定封样、公证,留存一个生产周期(每个箱取2个混合样,现场封存)。
4、感温探头一定要用标准温度计进行校正,摆放位置要达到标准。
5、芽种发放后,不能存放在室外0 ℃以下的环境中。
6、催芽过程中,超过预定时间不能够正常出芽时,应立即上报查找原因,及时处理,严禁将有问题的种子发放到农户手中。
7、浸种催芽期间,外来人员与车辆必须按基地的管理规定进行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