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9月29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对相关注意事项作了通知。
《通知》明确,今年三批投档开始,黑龙江省将实施投档平台常年开放。2020年开始黑龙江省使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由企业自主投档,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对所填报档次、品目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由于提交的投档信息错误、不实、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档要求,档次选择错误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
补贴档次方面,投档产品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需符合所投档次的要求。如农机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申报较低补贴额档次的产品,不符合该档次的基本配置和参数等要求,审核将不予通过。如产品销售指导价较低,为避免补贴比例畸高,生产企业可以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选择自填补贴额。
投档产品参数方面,生产企业投档时,需严格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等报告填写投档产品的基本配置和参数。为做好基层补贴机具核验工作,黑龙江省将不再认可农机生产企业就技术参数提供的自主承诺说明文件和轮式拖拉机小使用质量的自主变更文件,只认可原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请有关农机生产企业主动采取措施,积极更新鉴定报告等。
2020年一批投档通过的产品,如有参数自主承诺和轮式拖拉机小使用质量变更的,需在10月15日前主动向省农业厅农机处报告并申请撤销投档,正式报告扫描后发送省农机化管理处电子邮箱。主动提交报告的产品可在11月30日(含11月30日)前继续办理补贴并录入系统,逾期未主动提交的将取消补贴资格。
(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