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发布关于新增(删减)农药商品编码对农药进出口通知单申办通关的影响和注意事项。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海关总署调整了部分农药货品名称,相应增减了农药商品编码。根据海关部门的调整,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1月4日下午将更新农药商品编码。因此,1月5日起,新增农药商品编码涉及的农药产品申请农药进出口放行通知单将会显示正确的新商品编码。1月5日之前已提交申请但未出具纸质放行通知单的,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将统一后台更新商品编码,之后出具的纸质放行通知单可正常报关。
特别注意,1月5日之前已出具的涉及新增商品编码的农药进出口放行通知单,因数据已发海关部门,不能更改,将不能通关,只能重新申请。
(来源:中农立华原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