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汉中市严格按照按照“应补尽补,敞开补贴”原则,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
2020年,汉中市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01.343万元(其中超录补贴申请200万,报废补贴机具5台套,使用资金7.23万),超额完成了年度下达资金任务。全年补贴各类农机具3514台套,受益农户(农业经营主体)2968户(个)。
其中动力机械275台,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77.78万元;耕整地机械2034台,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2.57万元;施肥及田管机械94台,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56万元;收获及收获后处理机械321台,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3.722万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69台,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3.172万元;畜牧水产机械575台,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3.816万元;冷藏及烘干设备72台,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8.27万元;旋耕播种机2台,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0.56万元。
一是加强宣传,普及政策知晓率。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在中、省、市农机化信息网累计发布农机购置补贴相关通讯稿12篇;结合“三夏”“三秋”现场会、“宣传月”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9000余份,的宣传补贴政策和“补贴APP”应用推广。
二是加强补贴办理廉政警示教育。积极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警示教育,使廉政纪律贯穿工作始终。各县区也相继开展了县、乡镇级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暨管理操作人员培训。
三是夯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全年处理购置补贴违规操作3起,督导检查2期,书面通报2次。加大了补贴机具实地核验,做到见人见机率抽验率达到60%以上,其中补贴资金3千元以上抽验货达100%,遏制了违规行为发生,规范了农机购置补贴经营市场。
四是及时开展摸底调查,筛选上报新纳补贴品名。围绕汉中市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研究制定上报了我市农机购置叠加补贴建议方案及机具品目25个,对弥补全市农业机械化短板,推进汉中市农机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来源:陕西省农机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