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我国自然灾害以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雹灾害为主,共造成52.2万人次受灾,13人因灾死亡,农作物受灾面积2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6.1亿元。
近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林草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对1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
11月份,我国自然灾害以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雹灾害为主,地震、洪涝、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52.2万人次受灾,13人因灾死亡,2900余人次紧急转移安置;近400间房屋倒塌,1.1万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6.1亿元。
1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主要特点有:
一、寒潮过程偏多偏强,东北局地雪灾较重
11月份,我国先后经历3次寒潮天气过程。其中,4日–9日寒潮具有降温幅度大、雨雪范围广、极端性强等特点,综合强度指数为1961年以来第4强,降温幅度超过16℃的国土面积达101万平方公里;华北、东北等地普降暴雪或大暴雪,局地出现特大暴雪,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局地雪情较重。此后两轮寒潮降温幅度较弱、雨雪范围偏小,但与月初过程区域叠加累积效应明显。寒潮给交通运输、设施农业、城市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较大影响,局地形成雪灾。灾害造成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天津、河北、山西等14省(区、市)35万人受灾,大量农业大棚、牲畜棚舍、简易工业厂房倒损,直接经济损失69.4亿元。与近5年同期相比,11月份低温冷冻和雪灾受灾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为同期。
二、中东部多地遭受风雹灾害,北方河流全面进入凌汛期
11月份,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多地出现大风天气,内蒙古中东部、山西、河南中西部等局地遭受风雹灾害。其中,河南平顶山、漯河等地大风造成100余间房屋倒损,部分农业大棚损毁,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湖北荆州、潜江等地部分农业大棚和厂房设施受损。随着气温降低,11月中旬以来,嫩江、松花江、黑龙江等主要江河干流部分江段相继封江。11月22日,黄河上游内蒙古三湖河口至头道拐河段出现流凌,首凌日期较常年略偏晚。随着黄河出现流凌,我国北方河流全面进入2021–2022年度凌汛期。此外,受局地降雨影响,陕西、福建、湖南、云南等地发生零星洪涝和地质灾害。
三、西部地区发生中强地震,未造成较大灾害损失
11月份,我国大陆地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1次、4.0–4.9级地震7次,主要集中在西藏、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西部地区。其中,震级为11月30日西藏双湖5.8级地震,震中位于高海拔人口稀少地区,造成少量老旧房屋损坏;11月24日贵州修文4.6级地震、11月12日云南威信4.3级地震、11月18日宁夏灵武4.0级地震造成部分农村房屋出现墙体裂缝、掉瓦。此外,11月17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海域发生5.0级地震,江苏、上海及浙江部分地区震感较为明显,未造成灾害损失。
四、全国旱情总体偏轻,森林草原火灾形势平稳
11月份,全国土壤墒情总体适宜,西北东部、华北西北部、西南中部等局部地区土壤中度以上缺墒,广东、广西和山西有零星旱情。总的看,今年以来干旱灾害总体偏轻,共造成2068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42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01亿元。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受灾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2%、54%和47%。11月份,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
(来源:中国兴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