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626号(农业水利类131号)提案答复摘要中,农业农村部指出,持续加大对杂粮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杂粮产业布局。
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各类杂粮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切实提升杂粮产业组织化程度。
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立足优势产业基础,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支持龙头企业以标准、品牌和资本为“集结号”,带领广大农户共同发展。截至2021年底,共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959家,其中以杂粮为主要原料或产品的企业达40家。
二是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2.2万家,其中包括杂粮种植在内的种植类合作社近110万家。2021年,推介了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荣盛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坡地杂粮全产业链等一批典型案例,示范带领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杂粮产业组织化水平。
三是积极打造杂粮全产业链。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聚焦规模化主导产业,围绕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发展规模化综合加工、搭建体系化物流网络、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开展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工作,西藏自治区青稞全产业链、山西省清徐县高粱全产业链分别被列入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名单。
农业农村部还提到,近年来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杂粮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实施农业产业融合项目,2018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8亿元,支持河北、山西、内蒙古、西藏、陕西等省(自治区)建设了以谷子、高粱、青稞等杂粮为主导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农业产业强镇17个。
二是加强保险保障。2019年,财政部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试点,在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至少补贴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各地可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2021年修订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明确,自202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粮食作物等种植业物化成本保险保费的补贴比例由40%提高至45%,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户的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指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杂粮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杂粮产业布局,推动解决杂粮产业和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有序推进产业科技创新,提升杂粮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发挥好杂粮产业对保障国家粮食、带动主产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
(来源: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