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前提,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以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重点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十大行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十大行动包括:畜禽低碳减排行动、农机绿色节能行动、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农田碳汇提升行动、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渔业减排增汇行动、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零碳村镇建设行动、科技创新支撑行动、监测体系建设行动。
到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融合的格局基本形成,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强,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水平提升,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全省畜禽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7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8%,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建设生态农场300家,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7%,畜禽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建成高标准农田2484万亩,农田固碳增汇能力持续增强。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