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湖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场推进会在荆州市公安县召开。从会上获悉,湖北省印发了《湖北省“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启动“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湖北省坚持依法公开、村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深入实施强县工程、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地区开展试点。试点村要符合党组织坚强有力、民主议事程序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高效等条件,还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整村、整乡(镇)乃至整县推进“小田并大田”改造试点。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湖北省首批选择襄州、当阳、公安、浠水、应城、沙洋、赤壁、随县、宣恩、天门等1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3个村开展试点。
截至7月底,湖北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2894.92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的46.74%。《方案》要求,在确保农户确权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鼓励试点地区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因地制宜探索“小田并大田”有效模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对于多数农户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可以探索通过农户自愿采取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实现按户连片集中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探索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流转区”等方式,满足不同经营主体的多元需求。
“此次试点将聚焦粮食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更好确保农户承包权益,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关系、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同时,坚持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改革坚持基层首创、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在湖北省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现“小田并大田”有效方式,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终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农业强省目标。
( 8月26日,湖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场推进会在荆州市公安县召开。从会上获悉,湖北省印发了《湖北省“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启动“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湖北省坚持依法公开、村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深入实施强县工程、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地区开展试点。试点村要符合党组织坚强有力、民主议事程序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高效等条件,还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整村、整乡(镇)乃至整县推进“小田并大田”改造试点。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湖北省首批选择襄州、当阳、公安、浠水、应城、沙洋、赤壁、随县、宣恩、天门等1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3个村开展试点。
截至7月底,湖北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2894.92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的46.74%。《方案》要求,在确保农户确权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鼓励试点地区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因地制宜探索“小田并大田”有效模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对于多数农户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可以探索通过农户自愿采取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实现按户连片集中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探索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流转区”等方式,满足不同经营主体的多元需求。
“此次试点将聚焦粮食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更好确保农户承包权益,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关系、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同时,坚持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改革坚持基层首创、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在湖北省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现“小田并大田”有效方式,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终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农业强省目标。
( 8月26日,湖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场推进会在荆州市公安县召开。从会上获悉,湖北省印发了《湖北省“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启动“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湖北省坚持依法公开、村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深入实施强县工程、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地区开展试点。试点村要符合党组织坚强有力、民主议事程序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高效等条件,还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整村、整乡(镇)乃至整县推进“小田并大田”改造试点。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湖北省首批选择襄州、当阳、公安、浠水、应城、沙洋、赤壁、随县、宣恩、天门等1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3个村开展试点。
截至7月底,湖北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2894.92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的46.74%。《方案》要求,在确保农户确权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鼓励试点地区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因地制宜探索“小田并大田”有效模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对于多数农户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可以探索通过农户自愿采取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实现按户连片集中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探索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流转区”等方式,满足不同经营主体的多元需求。
“此次试点将聚焦粮食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更好确保农户承包权益,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关系、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同时,坚持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改革坚持基层首创、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在湖北省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现“小田并大田”有效方式,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终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农业强省目标。
( 8月26日,湖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场推进会在荆州市公安县召开。从会上获悉,湖北省印发了《湖北省“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启动“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湖北省坚持依法公开、村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深入实施强县工程、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地区开展试点。试点村要符合党组织坚强有力、民主议事程序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高效等条件,还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整村、整乡(镇)乃至整县推进“小田并大田”改造试点。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湖北省首批选择襄州、当阳、公安、浠水、应城、沙洋、赤壁、随县、宣恩、天门等1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3个村开展试点。
截至7月底,湖北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2894.92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的46.74%。《方案》要求,在确保农户确权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鼓励试点地区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因地制宜探索“小田并大田”有效模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对于多数农户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可以探索通过农户自愿采取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实现按户连片集中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探索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流转区”等方式,满足不同经营主体的多元需求。
“此次试点将聚焦粮食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更好确保农户承包权益,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关系、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同时,坚持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改革坚持基层首创、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在湖北省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现“小田并大田”有效方式,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终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农业强省目标。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