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答复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771号建议,重点围绕加强线上销售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监管、强化与市场监管总局沟通对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农资监管执法体系等内容进行答复。
佟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资、兽药、饲料等产品电商平台销售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网络及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兽药、饲料等商品备案准入制度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资质量问题,持续加强互联网农资经营管理。种子方面,在春耕和秋冬种用种关键时期,督促有关电商平台加强网络售种资质查验。农药的方面,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明确限制使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兽药饲料方面,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兽药产品监督抽查检查等工作,完善兽药追溯监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两方面加强监管。一是督促电商平台严格落实资质审查责任,强化平台内农资经营者资质条件、备案信息的核验。二是指导各地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对互联网销售农资产品开展检查抽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共享电商平台内经营者信息
建立涉农电商平台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农业农村部门在农资执法中核实情况、固定证据,提高办案效率。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的沟通对接,推动在平台信息共享方面建立有效管用的机制。
三、关于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农资、兽药饲料监管执法体系
从2001年开始,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建立了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相关部门每年春耕备耕期间都联合召开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部署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地在加强农资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等方面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农资质量稳定向好、持续提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一是聚焦重点农资产品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切实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权益。二是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治理整体合力,为守护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司010-59193235。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