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药、肥料会布展须知:
现场管理规定:
1、展馆室内展厅地面承重为5吨/平方米,特装搭建层高限高为8米,超高超重应申请。
2、参布展人员按照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展馆,并佩带有效证件进出,展馆内禁止吸烟。
3、各类装修、搭建必须申报,凡进馆进行各类装修的施工单位,不论装修面积大小,办理施工证和进馆证后,签订协议,遵守有关协议和规定。
4、布展货车按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凭展馆发放的布展车辆通行证进场,按指定地点(物流门口)临时停放,卸货(装货)后应立即驶出展馆。
5、展出期间进馆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所有车辆应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司机不得离车。
6、展馆禁止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刺激气味物品、腐蚀污染物、动物入内;禁止可能造成人身、公共的人员、物品进入;禁止动火、电焊。
7、禁止未经展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招揽业务(快餐、物流、租赁、发放传单);参布展单位和人员应拒绝未经展馆同意的服务,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8、展馆是公共场所,注意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物品,负责展位物品,以防丢失;参展商在展期内应对自己的物品负责,严防盗窃、诈骗行为;如需寄存,请到展馆服务中心办理。
9、请勿在人行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强弱电地插等处摆、挂、贴和钉展览样品、包装物宣传品或其他标志。
10、未经展馆批准,禁止在展厅屋顶悬挂物品。
11、布展车辆凭证入场,到指定地点卸货,卸货后即走。
12、布展人员到指定入口凭证入场,一人一证。
标准展位管理规定:
1、标准展位由展馆统一搭建,每个标准展位内设三面展墙(为长3米、宽3米、高2.48米的0.5厘米厚铝合金骨架PVC防火板), 一块楣板(上有参展商的展位号和公司名称),两把椅子,两盏射灯,一张桌子,一个220V、5A的电源插座。
2、请勿私自拆改标准展位的材料配置或嫁接其它材料。如有需要,请到展馆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展馆人员施工。
3、请勿在展具上油漆、钻孔、钉钉以及使用海绵两面胶、黄色胶带,违者按50-100元/每块展板收取清洗费用,钻孔按300元/每块展板赔偿。
4、请勿私自搬动其它展位上的桌椅等物品。
5、请勿在标准展位的展板及展架等部位粘贴和书画不易物(包括泡沫双面胶),张贴印刷品必须用布质双面胶,违者按50-100元/每处收取清洗费用 。
6、请勿私拉电线及使用超过500W的电器设备。标准展位内电源只限一般照明及低功率电器使用(5A/220V)。如需安装大功率照明灯具、电冰箱(柜)、电动工具、网络等设备,需经展馆同意,并到展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