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八届云南农资博览会|昆明农博会参展事项:
特别提示
*由于展会人流较多,请各参展商务必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及展品;
*7月15日之前没有付清展位余款的,不给予办理参会手续;
*参展商应按时报到进馆布展,如于布展期结束仍未报到,又未作出合理解释,大会有权将其展位安排它用,已付的费用概不退还;
*展馆内严禁吸烟;严禁随意移动展馆消防设施和破坏地面上的消防走火标志;
*本届博览会严格控制现场噪音和乱派资料现象,请各参展企业配合;
*请各公司在指定时间内布置好展位,超出时间需向展览馆支付加班费;
*由于昆明会展中心地处闹市区,参展商及搭建单位有货车需要通行可以提前向组委会申请货车通行证,凭证通行;
一、展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8月3日-4日
2、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昆明市春城路289号
二、参展证、参观证领取:
本次展览会证件分为参展证、工作证、参观证、嘉宾证、货车通行证;
1、参展商请于2012年8月1-2日8:30-17:00在现场组委会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同时领取参展证;
领取参展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凭公司名片; b、报公司名称
2、2012年7月15日前未足额交纳参展费用的,将不予办理各项参展手续,所有责任均由参展商自行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原谅。
3、参展商必须凭组委会发放的正式参展证方可进入展览馆。
4、因会展中心地处市区,限制货车行驶,参展商(搭建公司)提前向组委会申请货车通行证,凭证通行。
三、布展注意事项
1、布展时间
① 空地特装参展商的搭建时间:
2012年8月1日-2日 08:30--17:00
② 标准展位参展商布展时间:
2012年8月2日 08:30――17:00
③ 展出时间:
2012年8月3日 09:00--17:00
2012年8月4日 09:00--14:00
④ 撤展时间:
2012年8月4日 14:00--17:00
2、空地(特装)展位搭建
为使展会顺利进行,同时应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要求,空地(特装)展位搭建商布展期前,需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及特装施工金,希望各参展商理解并支持该项工作;
①特装展位施工管理费 桁架5元/㎡/展期 实木10元/㎡/展期
②特装展位施工金 (以展馆收费为准,由搭建商交纳)
3、标准展位布展
标准展位配置:三面展板、中文楣板字、1桌2椅、2只射灯、220V插座一个;
展板每块宽 1 米 高 2.5 米 ;
(1)预定两个标准展位的企业,中间不需展板隔开请于7月15日前通知组委会,并在一张参展回执注明,现场拆除需收取拆除费用;
(2)参展商在布展搭建过程中,不得损坏场馆任何设施,如:地面、墙壁、天棚、柱子等;
(3)使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不得损坏标准展位配置的所有设施,如:白色展板不允许钉钉子打孔,为避免损坏展板,参展商先把张贴物品裱于一底板上,然后方以魔术贴/双面胶贴于展板上,请留意,所有张贴物品只许以魔术贴/双面胶贴于展板上,参展商须于展览完毕前除去魔术贴,展板上不可油漆或涂改,如损坏照价赔偿。
(4)标准展架为铝合金型材及标准件结构,参展商不得自行拆改。
(5)按展览馆的规定,标准展位内禁止私自加装照明灯具、私拉电源线,如需加装额外灯具,需到现场展具租赁登记处租赁,请勿向馆内私租人员租赁灯具,所有私自加装灯具的展位将不予以送电。
(6)参展商需将建筑垃圾干净运离现场,包装箱自行运走或放置指定地点。
4、延时间布展时间及收费
参展商的布展搭建工作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需加班请参展商务必于中午12:00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同时交纳相应的加班费,加班费将按照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施工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标准:
(1)17::00-22:00按整个展馆面积5元人民币/平方米/小时收取;
(2)22:00以后按整个展馆面积10元人民币/平方米/小时收取;
(3)此费用为整个场馆的费用,由加班参展商均摊,多退少补;
5、动力电源申请及收费
参展商需要动力电需7月20日前向组委会申请,并按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收费标准交纳足额押金和租金;
四、参展注意事项:
1、参展企业应严守我国政策、法律,不得出现“中华民国”、“R.O.C”字样和其它涉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其他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有损国家统一的文字、图形。相关招贴宣传资料应事先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查核准;
2、参展商不得在通道或空地处堆放任何阻挡物品、悬挂标记或突出物,以至影响周围参展商的展示活动;
3、参展商若想举办技术讲座,请尽快与组委会联系确定日期场次,交完费后,尽快将主讲人,主讲题目、全部讲座资料发给组委会,我们将尽可能的广泛宣传邀请听众。
4、参展商只可在本身的展位范围内派发宣传品,不得在会场内公共区域派发宣传品和纪念品;
5、根据消防规定,在展台外隔墙之间需留有0.5米的消防通道,以便检查,此处不许堆放杂物;
6、除在组委会指定地区域外,展厅内禁止吸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坏及损失均由参展商自负;
7、光地特装的参展商在搭建时需加装漏电保护器;
8、所有电源均由展馆方提供的配电箱控制,未经展馆方允许,任何参展商品不得随意更换供电设备、电器设备及其负载,绝缘性能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
9、参展商对展品演示的操作负责,凡对观众可能造成伤害的演示必须有妥善的措施;
10、参展商必须其展品在演示时不会产生如激光、毒气等有害身体健康的射线、气体或过大的噪音;
11、在整个展期,尽管组委会设有指定的保安人员,但参展商仍需对自己的展品及财物负责,任何遗失与损坏均应由参展商承担;
12、展台必须随时准备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检查;
13、根据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要求,各参展商严禁在展览馆墙面、地面、楼梯走道、栏杆粘贴任何有展览物品或广告资料、旗帜之类的轻质广告宣传品,一经发现,自行恢复原状,并缴纳相关罚款;
14、布展材料须使用防火或阻燃材料;
15、展厅内严禁使用一切易燃、易爆、有害及危险物品;
五、责任
1、参展商应承诺展出展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能提相关部门资质证明材料。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展出,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参展商资格,清理出场;
2、参展商需自行保管财物,组委会不承担参展商私人财物或展品失窃的法律或金钱上的责任;
3、如参展商在确认参展后,提出退出,其在此之前支付给组委会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参展商退出展览会必须及时通知组委会 ,以便其对原有展位做出重新安排,参展商无权据此提出退款;
4、展览会会刊的内容由参展商或其代理商提供,组委会对参展商名录内的错误或遗漏不负责;
5、展厅内公共区域如通道的环境卫生由组委会负责,展台内的清洁卫生由参展商负责;
六、展品运输
1、参展商负责将展品运输至展位的所有费用;
2、参展商负责安排在展会之前、之中或之后的展品仓储和包装;
3、参展商应该在8月4日17:00前从展览地点撤出其展品和装饰,对于因此引起的损失和延误,参展商向组委会作出赔偿;
4、若参展商展品需委托组委会代为接收,请安排货运公司于8月1-2日 08:00-16:30 送展品至昆明国际会展中心。组委会不承担或代支付任何费用。
具体收货信息:
地址:昆明市春城路289号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北三门(1、2号馆展品入口)、北四门(2号馆展品入口)
收货人:曾凡刚 136 0881 3856(昆明) 134 3023 8086 (广州)
尊敬的参展商:
衷心感谢贵公司参加2012年8月3日至8月4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12第八届云南农资博览会。
为了便于贵公司做好各项参展工作,并获得我们为您提供的优质服务,确保展览会能顺利举办并获得圆满成功,特汇编本手册,请各参展商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
我们衷心感谢各位参展商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并期望着与您8月相会于美丽的春城-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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