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东盟博览会对参展企业的要求 2013-02-15 08:20 3456.TV2013东盟博览会 第十届东盟博览会将于9月份在广西南宁召开,为了维护第十届东盟博览会正常秩序,参展企业须遵守以下规定: --参展企业名称与楣板名称相符,不转售和倒卖展位; --按照展位确认书确认的商品类别展出商品; --不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侵犯知识产权; --不在现场零售展品; --遵守博览会秘书处关于维护展览秩序的其他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请大家仔细阅读,以免参展期间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点击进入2013东盟博览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