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锦州世博园的商家和参展商们,请仔细阅读并遵守招商须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因为没有仔细阅读本须知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为确保2013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服务区部分商铺经营权的招商顺利进行以及确保各商家的切身利益,现将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1、2013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服务区部分商铺经营权进行招商
2、经营期限:一年,自2013年5月1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经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商家有优先经营权。
3、各商家根据商铺面积大小缴纳不等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金。
所谓的履约金就是在经营过程中,如商家不履行园区的相关规定,从履约金当中扣除;如在经营期间内无违约行为,上述履约金在经营期限届满后由世园市场开发公司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本次采用报名谈判的方式对园区服务区部分商铺经营权进行招商。
5、商家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将租赁费用汇入指定帐户。在规定时间内如未打入将视为自动放弃。合约期满后,世园指挥部将返还履约金。
6、经营区域:2013中国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会址
7、运营时间:每天开园时间至闭园时间。
8、运营方式:
(1)经营方式:经营权转让。
(2)经营范围:有地域特色、有鲜明特点的商品。不得出售与特许商品相冲突的商品。
9、在约定的经营期限内,商家享有合法经营所得权益,须承担依法应由商家交纳的有关税费。
10、商家负责服务区部分商铺的装修和配套设施的投入。
11、商家需要有充足的库存能力、供货能力、配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12、服务区部分商铺应于2013年2月28日之前装修完毕、配套设施设置到位,并经世园指挥部验收认可。
13、商家在服务区部分商铺所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销售“三无”产品。游客因所售商品引发的各种意外事故,由商家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世园指挥部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履约金。
14、服务区部分商铺产权和相关基础设施归世园指挥部所有,商家享有使用管理权,并负责维护、维修。水、电费等由竞标企业自行承担,并按时结算。如有违约,从履约金中扣除,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15、店面交付使用后,由商家负责维护保养,产生的费用由商家承担。在合同期内,店面由于人为造成的损坏等现象,从履约金当中扣除。
16、商家有权自主招聘商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世园指挥部参与、监督,商家承担其工资、保险、福利、税金等相关费用。如发生劳资纠纷,由商家妥善处理,世园指挥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17、员工服装需按世园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和规范。
18、员工招聘完毕后,由商家统一负责培训。员工的形象、仪容、仪表必须符合世园指挥部的要求,并接受世园指挥部对员工的考核。
19、商家自行解决工作人员工作、休息、食宿等保障问题。
20、租赁期间,世园指挥部有对其出租的商铺进行监督的权力,商家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造成业主或第三方损失的,商家要承担全部责任。如商家在合同约定期间内私自将房屋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商家还须向甲方支付租金20%的违约金。
21、商家现场每天必须有一名以上的管理人员(责任人),以便与世园指挥部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22、商家员工在园区服务过程中,世园指挥部如发现有违纪现象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世园指挥部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出具《处罚通知单》并转商家确定,如发现商家员工多次违反劳动纪律的,世园指挥部通知商家对该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23、世园指挥部对商家员工的招聘工作有监督权。
24、商家经营项目和商品需符合世园指挥部对服务区总体规划要求,其经营项目和商品经世园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商家不能跨界、越界经营与其不相干、不相联业务,否则,甲方将无偿收回商铺经营权。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租金20%的违约金。
25、商家所售产品要实行明码标价,产品价格定价需报世园指挥部审核备案,通过后,方可实施销售。如果商家没有按照明码标价进行销售,擅自进行提价或降价销售,扰乱世博园商业秩序,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无偿收回商铺经营权。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商家还须向甲方支付租金20%的违约金。
26、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履行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7、成交后,商家于1个月内提交出详细的运营方案。
28、租赁期间商家要注意防火,防盗,如买受人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加:乙方、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商家自行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9、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装饰材料归业主所有,商家不得擅自挪用、搬移、拆毁。租赁期满后,甲方组织人员对其出租的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完成对租赁标的的交接后,租赁合同即告结束。
30、未约束相关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31、本方案、须知的解释权属于世园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