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相融共生同创新

2013-09-12 10:38 3456.TV2013全国农博会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包括,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发展;改善服务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其他事项等。
    农民合作社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农资市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逐渐将业务拓展至农业生产资料领域。合作社可以组织农民“团购”农资;可以进入农资流通领域,组建农资配送供应网络体系,增强谈判能力,提高农资采购议价能力、降低生产成本,促进标准化生产,形成产业特色。
    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82.8万家,约是2007年底的32倍。农民专业合作社雨后春笋般的发展速度,一方面为农资市场的升级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为农民合作社与农资市场、企业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提供了机遇。比如在2013全国农资科技博览会期间,主办方就将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组织“首届全国农民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对接洽谈会”,就可以实现农资供应商与农民合作社的零距离洽谈对接。
    另一方面,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断壮大,内部凝聚力逐渐增强、规章制度和运作机制渐趋完善、健全,也对农资供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资供应方需要更加专业全面、资金力量更加雄厚。
    农资经销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将有效集中农资与农业的上下游资源和力量,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一体化经营,将外部交易成本内部化,使各方之间的连接程度更为紧密,利益分配更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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