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长沙农博会11月份召开,展会期间将评选受消费者喜爱的农产品品牌,其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内涵丰富、特色突出、品质提升、追求实效”为原则,进一步推进本届展会的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市场化水准,切实把本届农博会办成有特色、高水平、国内、世界先进的农业盛会,打造成展示推介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促进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龙头,加快中部农业走向世界的步伐。
二、组织单位
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组委会、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三、奖项设置
名称:中国中部受消费者喜爱的农产品品牌
名额:30个(由各省消委(协会)分别组织评选5个品牌)
四、评选对象
中部六省范围内农产品品牌
五、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品牌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评选品牌的企业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该品牌产品有完善的质量体系;产品经过QS认证;
2、参加评选产品必须取得注册商标,具有省级着名商标、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产品优先入围;
3、参加评选品牌的产品近两年来年销售额均在2000万元以上(新特产品例外);
4、企业有完善的投诉处理体系,投诉处理及时,投诉解决率达90%以上;
5、参加评选品牌的企业信用等级高,未出现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未出现质量事故;
6、参加历届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的优先。
7、参加评选品牌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其属地省级消委(协会)初审推荐。
六、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的品牌必须是各省消费者推荐的达成共识的品牌;
3、企业自愿申报;
4、评选中不收取评审等费用。
七、参评回报
1、对于获选品牌的企业,组委会将以中部六省消委(协会)联合授予奖牌,并在农博会的大会颁奖典礼中予以颁奖;
2、对于获选品牌的企业将邀请到本届中部农博会进行参展,展示产品,进行宣传;
3、组委会对于获选的品牌将在中部六省主流媒体上予以宣传推广,并将组织媒体优先对其进行采访和报道。
八、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企业自愿申报-各省消委(协会)初审推荐-组委会审核认定公示-总结表彰。
九、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于2014年8月正式启动,11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活动整体安排分企业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组委会审核认定公示、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申报推荐阶段:(8月初-9月中旬)
由各省消委(协会)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对本省内符合评审条件的企业进行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摸底和初审。
2、初审推荐阶段(9月中旬-10月底)
各省消委(协会)按照评审条件,根据各省情况分别评选5个农产品品牌。具体评选办法和程序由各省根据情况制定。11月10日前将评选结果统一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张前,联系电话:13975819928)提交。
3、审核认定公示阶段:(11月10日-11月15日)
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省消委(协会)评选结果进行汇总,终确定30个候选品牌,在相关报纸和网络上进行统一公示。
4、总结表彰阶段:(11月18日)
对获选的30个农产品品牌,由中部六省消委(协会)联名授牌,在11月24日进行颁奖,并邀请中央驻湘媒体、中部六省主流媒体以现场直播或录播形式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