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青岛世园会”)将于2014年4月25日至10月25日在青岛举行。根据筹备工作需要,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以下简称“青岛世园局”)现开始征集游乐嘉年华(大型综合游乐场)项目的应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向青岛世园局提交应征意向文件及其它资料(以下简称“意向文件”)。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游乐嘉年华项目(以下简称嘉年华项目)。
(二)场地情况
嘉年华地块位于青岛世园会园区西侧的百花园,面积约22000平方米。场地现状为低山丘陵,内有冲沟,需根据设备和运营需求进行场地平整、硬化、水电配套及绿化等。
(三)政策要求
1.本项目仅确定1家企业作为嘉年华项目运营企业。
2.青岛世园局提供嘉年华场地。
3.运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该项目,并服从青岛世园局的监督和管理。
4.运营企业自行进行场地平整、硬化、水电配套及绿化,并负责嘉年华设备的引进、安装、调试、运行与维护,以及相关质检安监手续的办理。
5.嘉年华场地不单独设置门票,游客持青岛世园会门票可自由进出嘉年华区域。
6.青岛世园局负责水、电、通讯管线接至嘉年华场地边界,不再提供其他配套投入。
7.运营企业须自行承担嘉年华项目运营期间水、电、通讯等费用,并为嘉年华项目设备、游客、工作人员等购买相关保险。
8.运营企业须在世园会所在地(青岛市李沧区)成立项目公司,并在当地纳税。
(四)项目进度
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嘉年华游乐设备安装和试运行,2014年4月25日世园会开园前必须具备运营条件,2014年12月31日前拆除嘉年华及附属设施,并将场地恢复原状。
二、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意向参与嘉年华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人”),青岛本地企业优先考虑。
三、应征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意向参与青岛世园会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人”),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征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以上,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二)应征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三)应征人须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技术人才和服务保障能力,同时具备近5年连续自主运营嘉年华项目的经验。
(四)应征人承诺引进世界的先进的移动游乐设施,具备环保节能,性能高,娱乐趣味丰富,外观设计新颖,灯光色彩的视觉冲击力强的特点,游客的游玩品质。
(五)应征人须具有运营嘉年华项目的能力,拥有成熟的机电、机械工程师等相关的专业队伍,能够提供国内外游乐设备的运输、安装、检测、检验、场地布局规划及运行管理。
(六)应征人须提供摩天轮、过山车等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嘉年华游乐设备,并享有所提供嘉年华设备的所有权。
四、应征人的承诺与
(一)应征人承诺并,其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隐瞒。应征人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任何信息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应征人承诺并,无论是否应征成为嘉年华项目运营企业,都不会泄漏任何青岛世园局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本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青岛世园会、青岛世园局或青岛世园局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青岛世园会标志进行市场营销活动。
(三)应征人承诺并,若其违反承诺义务,青岛世园局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且有权追究应征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应征费用
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征集程序
(一)应征人向青岛世园局提交青岛世园会应征意向文件(以下简称“意向文件”)
1.意向文件包括:①应征人致函;②应征人新年审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③应征人数据表;④应征人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⑤连续5年以上从事相关大型嘉年华活动经验的证明(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相关活动实施方案/策划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嘉年华游乐设施检验合格证书;⑦应征人认为有必要附加的与应征企业资格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材料。
2.意向文件格式文本的获取:意向文件的格式文本可登录青岛世园会官方网站(www.qingdaoexpo2014.org)下载。
3.意向文件提交时间: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
4.文件提交方式:应征人将应征意向文件及相关资料邮寄或送至下列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天水路27号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市场开发部,邮政编码:266100。
(二)青岛世园局收到意向文件后对应征人进行资格评审。
(三)青岛世园局与通过资格评审的应征人按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谈判,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七、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市场开发部
联系人及电话:鞠女士 0532-68072920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7:30
八、青岛世园局保留的权利
青岛世园局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征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有权于确定征集的运营企业之前的任何时间,拒绝任何或全部应征文件,或宣布征集活动程序无效等,并且青岛世园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终解释权。
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