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岛世园会将于2014年4月至10月在青岛举行。根据青岛世园会筹备工作需要,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简称“青岛世园局”)现开始征集遮阳伞类赞助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向青岛世园局提交应征意向文件及其它资料(简称“意向文件”)。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赞助青岛世园会的企业、机构(简称“应征人”)。
二、征集内容
根据青岛世园会赞助开发计划,赞助企业分三个层级,各层级的称谓分别为:全球合作伙伴、高级赞助商、供应商,其中供应商分为供应商和非供应商。每个赞助层级均设定了赞助的基准价位,基准价位的具体数目将在谈判过程中向潜在赞助企业做出说明。
赞助企业享有青岛世园局授予的一系列相关权益。不同层级赞助企业享有不同的回报权利。赞助企业享受权利的时间为自授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类别
青岛世园局将按产品/服务类别征集赞助企业,此次征集的具体产品类别为:遮阳伞类。
四、应征条件
(一)应征人同意为青岛世园会、青岛世园局提供资金、产品/服务;
(二)应征人须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服务水平和优质的产品;
(三)应征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并在遮阳伞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度和美誉度;
(四)应征人原则上应以单一企业品牌/特定类别产品参加赞助企业征集。
五、应征人的承诺与
(一)应征人承诺并,其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隐瞒。应征人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任何信息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应征人承诺并,无论是否应征成为青岛世园会赞助企业,都不会泄漏任何青岛世园局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青岛世园会赞助企业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青岛世园会、青岛世园局或青岛世园局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青岛世园会标志进行市场营销活动。
(三)应征人承诺并,若其违反承诺义务,青岛世园局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且有权追究应征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遮阳伞类赞助企业权益回报
(一)品牌类权益
使用青岛世园会名称、吉祥物、会徽和赞助企业的称谓进行宣传、广告和市场营销活动,依据不同赞助企业层级有所差异。
(二)公关媒体权益
1.获得青岛世园会的接待权益,包括青岛世园会期间的酒店预订,获得证件、开闭园式门票,使用赞助企业接待中心等;
2.享有青岛世园会期间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现场展示、新闻发布会、宣传展台等广告宣传的优先购买权;
3.享有赞助主题演艺等活动的优先选择权和冠名权;
4.参加青岛世园局组织的赞助企业研讨考察活动;
5.享有青岛世园局实施的赞助企业识别计划和鸣谢活动;
6.青岛世园局实施防范隐性市场计划,保护赞助企业权益。
七、应征费用
应征人参加应征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八、征集程序
(一)应征人向青岛世园局提交青岛世园会赞助企业应征意向文件
1.意向文件包括:①应征人致函;②应征人新年审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③应征人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企业统计及证明文件;④应征人数据表;⑤应征人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⑥应征人近三年每年的营业额;⑦应征人认为有必要附加的与应征企业资格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材料。
2.意向文件格式文本的获取
意向文件的格式文本可登录青岛世园会官方网站下载。
3.意向文件提交时间: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提交。
4.文件提交方式
应征人将应征意向文件及相关资料邮寄或送至下列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天水路27号 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市场开发部,邮政编码:266100
(二)青岛世园局收到意向文件后对应征人进行资格评审。
(三)青岛世园局与通过资格评审的应征人按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谈判,终确定一名赞助企业(非供应商除外),并签署赞助协议。
(四)经青岛世园局与赞助企业签署协议确认,并在青岛世园会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后,该类别产品即停止征集(非供应商除外)。
九、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市场开发部
联系人及电话:孔先生 0532-87051707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7:30
十、青岛世园局保留的权利
青岛世园局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征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应征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终解释权。
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
201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