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贵州省企业开拓市场,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组织参加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人员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安排,其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是由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承办的重点展会,已成功举办18届。第19届东博会将于2022年9月16-19日在广西南宁举办。
2022年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开局之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之年,第19届东博会在这一背景下举办,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疫情多发频发的形势下,东盟继续保持中国首大贸易伙伴的地位,体现了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强大韧性。请各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通过东博会开放合作平台,进一步拓展东盟、RCEP、广西及周边市场,扩大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力争我省与东盟及RCEP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为做好东博会参展参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东博会基本情况
本届东博会将贯彻落实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致第18届东博会贺信精神和在第17届东博会上的重要致辞精神,以中国-东盟合作为重点和特色,加大服务RCEP的内容,进一步夯实高层对话平台,提升专业合作水平,促进中国-东盟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本届东博会将采取“云上东博会+实体展”的展会模式,全面加强云上东博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提升平台“云展示”“云洽谈”“云会议”功能,实体展将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总展览面积10.2万平方米,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国家/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国内商品展示类别为智能设备(智慧能源及电力、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电子信息(数字经济创新应用、照明科技、消费电子等)、绿色建筑材料(门窗幕墙、装饰材料及装修辅料、节能建筑技术及设备、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等)、文旅康养(酒店民宿、康养产业等)、农产品食品、跨境电商及新零售等。东盟及其他“一带一路”国家商品展示类别为进口食品及饮料、生活消费品、大宗商品和服务业产品等。
二、参展企业范围
针对东盟国家、RCEP国家和广西及周边市场特点,本届展会我厅拟重点组织农特产品、电子信息、机械设备、轻工产品及有招商和国际产能合作意向的产业园区参展。
三、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省商务厅将对贵州省展区进行特装布展,为支持我省企业开拓市场,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
(二)人员费用。参展企业自行安排参展期间的食宿交通,其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商务局做好东博会实体展招商招展工作,组织符合东盟、RCEP市场需求及本届东博会专题设置的本地优势产业和名优企业参展,优先推荐对东盟、RCEP、广西及周边市场开拓意愿强、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参展。邀请本地区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生产加工型企业和外贸进出口企业到会采购洽谈。
(二)请各市(州)商务局做好云上东博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组织本地参加东博会实体展企业、有“走出去”意向的其他优势产业和名优企业、重点投融资项目参加线上展示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云上东博会常年免费报名参会。
(三)东博会参展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20日,采购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各市(州)商务局要认真审核报名企业的《参展申请表》(见附件1)、参展企业和商品信息表(见附件2)、采购商信息表(见附件3),督促各报名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确保报名参展的严肃性。各市(州)商务局要加大审核力度,对本地区报名参展企业严格把关,确保参展企业是贵州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参展人员是参展企业合同制员工;参展展品符合大会组委会规定。严禁在东博会上展览展示假冒伪劣产品。
(四)请各市(州)商务局于7月25日前将本地区参展申请表、参展企业和商品信息汇总表、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扫描件或复印件)、企业简介、产品图片资料等报送省商务厅;于8月5日前将本地区采购商信息汇总表、“走出去”企业名单(见附件4)、投引资项目(中英文资料)等信息报送省商务厅。
(五)省商务厅将对各市(州)商务局上报的企业进行逐一审核和筛选,并及时回复审核情况。各市(州)商务局要向报名企业及时通报省商务厅审核情况,督促已获准参展企业和采购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坚决杜绝报名企业通过审核后又无故不参展参会的现象。
五、证件·办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国际贸易促进处:李君、王智逸
电话:0851-88555398、88665164
邮箱:thesunnydaywzy@sina.com
转引自《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