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农博会-第十五届全国农产品(上海)交易博览会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食文化研究会 中国健康绿色发展促进会
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 上海市农学会
华港国际展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
上海豫粹园农产品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上海联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上海西郊国际河南馆 安徽省农学会 江西省农学会
江苏省农学会 山东省农学会 福建省农学会
浙江省农学会
承办单位:
上海华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火爆农资招商网【展会介绍】
第十五届全国农产品(上海)交易博览会将于2014年12月26日-30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隆重召开。本届展览会以“食品与品牌推介”为宗旨,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基本概念,集中展示各省市区农业发展新成就,将绿色特色农业产品推介宣传,维护和打开通路,搭建合作和交流平台。展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加强合作、互利互赢,为开拓上海及华东市场提供一个良好商机。同时向上海市民推介优质、、无公害、有机健康的绿色食品。本届农博会以“品牌、绿色、合作、发展”为主题,邀请了来自全国1000家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近3万平米,本次我们将立足上海辐射全国,为各地特色产品搭建桥梁,为各参展企业提供一个全面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商机。
【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26日-30日
地点:上海市光大会展中心(漕宝路88号)
【展示范围】
A/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产品获得无公害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及境外企业,市场前景良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
B粮、油、糖、畜、禽、蛋、奶、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茶产品、蔬菜、干鲜果、水产品、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土特产、休闲食品、海鲜产品、方便产品、冷冻食品、菌类产品、酒类咖啡饮料、干货类、奶制品、素食食品等。
【专业观众来源】
1、国外农业企业、世界500强涉农企业、全国重点龙头企业2、全国各地的农产品类经销商、代理商、进口商、下游分销商、专营机构;3、礼品团购公司、终端网络销售商、网店等; 4、酒店餐饮机构、外国餐厅、星级酒店;5、团购单位:中央机关、政府、协会、商务团体、国营企业、国际公司等; 6、各类超市和大卖场7、白领、金领、职业经理人、高消费群体等。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9m2(3m*3m)/个(包括:2.5m高壁板,中文楣板,洽谈桌一张、二把椅子、220V电源、射灯二支、展位地毯)
国内企业: 9m2/8800元
合资企业: 9m2/8800元
国外企业: 9m2/1600美金
光地收费: 880/m2
(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含其它设施及特装管理费)
会刊广告:封二:¥8000元 封三:¥6000元 内页整版:¥5000元
注:会刊尺寸为210mm*142.5mm,请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菲林或光盘交至组委会。
【参展细则】
1.参展企业必须是与展览题材相关单位。
2.所有的展品及宣传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不得展出假冒伪劣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展出产品并应与填报之产品清单内容相符。各参展厂商所编印待送之产品说明书或宣传资料应不得有影响同业之不妥文字或图形。
3.参展厂商不得将租借展位之全部或部分转借、分借第三方。
4.展览会在展览现场设立展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和接待组,负责参展单位代表报到等一切联络事宜。参展人员应按照展示会规定的时间报到。报到后即发放展览会工作证件(每个标准展位限两名-四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凭展览会证件进馆,展览会证件不得转让。
5.参展人员必须遵守展览会规定的作息时间,展出期间每天应提前10分钟到达展台,做好准备工作,展出期间不应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6.展馆现场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应佩戴展览会工作证件,接待观众时应仪表整洁,文明礼貌。
7.展商须在整个展览期间进行展示。在展览会正式结束之前,任何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撤离展馆。在整个展期以及进、撤馆,展品装卸期间,展商都必须指派专人在场。
8.除展览会所规定的区域外,展厅内严禁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高躁音(展厅内不得大声喧哗或敲锣打鼓,展商装设使用播音器材限制80分贝以下)或可能对其他方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物品入场,亦不得释放空飘气球於展位上空。
9.展厅内有展馆保安值班。但仍然请各参展单位注意保管好各单位的展品和私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展览过程中如果发生物品失窃或刑事治安事件,应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组委会报告。【联系方式】
上海农博会联络处
电 话:021-64602706 传真:+86-21-64607376
联系人:高峰 18918658925 网址:www.agriexp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