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东盟博览会诗词楹联相关声明

2011-07-16 09:30 3456.TV广西东盟会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诗词楹联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网络故障、失窃或其他非博览会秘书处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博览会秘书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评审确定采用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口号、诗词楹联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博览会秘书处所有。博览会秘书处有权对成为获奖征集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作品应该是原创并不存在权利瑕疵,作者以及作品提供者对可能涉及的侵权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4.未被评审采用的作品,征集方没有发还义务,作者需要的可自行取回。
点击进入广西东盟会专题
免费加群

您留言,我回电,快速找产品!

温馨提醒:找产品,多留言,多咨询降低投资风险!为保障您的利益,建议先考察,再合作!

客服中心

客服中心

【长按指纹】识别图中二维码
  或搜索公众号huobao3456tv关注

您留言,我回电,快速找产品!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Q Q:
  • 微  信:
  • 代理区域:  
  • 意向产品:

同类厂家查看(我已阅读并同意《火爆农资招商网代理商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