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程序:
1、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寄送至组委会。并于七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展位分配以款到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
2、会务接待、展品运输及住宿安排等,将于《入会通知书》或《参展手册》内另行通知。
3、 参展单位报名后请将文字简介(300字以内)于2009年10月20日前发E-mail或传真至组委会,不提供的单位不予刊登。
4、为大会的顺利进行,主办机构有保留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权力。
5、参展商不能以免费或其他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展位使用权移交第三方。若发现有此行为,组委会有权撤消展品、取消展位,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展位承租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