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届山东植保会特装企业布展及指定搭建商公告
各参展企业及搭建商:
为保障大会,提升展位形象,加强特装布展施工管理,提高特装布展水平,保质保量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经大会组委会实地调查、筛选考核,研究确定了特装布展指定搭建商(见附件)。现将有关特装企业布展规定和“组委会指定特装布展搭建商”名单予于公告。
一、未经组委会审核、报备的搭建商一律不得进场施工布展。
二、所有特装的设计图纸须符合(消防)及会展中心有关规定,并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报组委会审核备案,否则不得领取布展证进场施工。
三、特装展台结构的限制:高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楼d厅限高4米,二楼b、c、d厅限高6米;三楼c厅限高5.5米;部分特殊展位请按组委会要求进行设计。展台设计的范围限制在展台地面边界至所在区域限高之间的主体空间内,所有展台结构及附属部分一律不得超过此范围之外。不得在展台范围以外的立柱上进行包覆、悬挂、喷涂以及粘贴。
四、展台设计尽量避免使用音响,杜绝大功率音响,若现场因音响问题导致企业投诉,组委会将对参展企业采用断电措施,同时将扣除该搭建商质量金。
五、特装企业须遵守济南国际会展中心展馆的有关规定,向展馆交纳“特装施工管理费10元/㎡”,以及“100平方米以下特装展位的清洁押金1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特装展位的清洁押金10元/㎡”。
六、参展企业自带固定的特装展架展台,必须报组委会审批后,方可领取布展证。
七、组委会特展对接联系人萧泽辉(0531-82312131)。
特此公告
第十七届山东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组委会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