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企业须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或产品获得无公害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大中型产品出口企业;农机、农资、畜牧、水产生产企业;外商投资及港澳台农业企业。参展产品须是无公害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优质农业生产资料及先进适用的农牧渔机具。
·参展企业填写参展申请书,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参展申请被接收后,组委会将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确认参展资格。
·企业申请参展经组委会确认后一周内,将所有参展费用或定金汇入大会指定帐号,逾期企业组委会将不确认参展资格,展位将按“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的原则安排,所有参展费用须在展会开幕前一周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