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业生产资料展览会撤展规定 2011-08-02 09:09 3456.TV长春农博会 长春农业生产资料展览会撤展规定: 1、未经执委会批准,参展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或延后撤展,否则不应返还抵押金; 2、展位及馆内悬挂、张贴物需清理干净、设施设备完好,经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馆; 3、撤展后,如有需要暂存的货品,请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点击进入长春农博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