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农产品博览会领导和专家:
(一),相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厅(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中小企业局有关领导。
(二)国内外农产品加工、农用物资、农机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和大型连锁超市。
(三)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转化典范企业;中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单位);中国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典范单位);中国先进循环农业建设示范基地(典范单位)以及观光、休闲农业企业。
(四)国内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港澳台人士、农业社团组织和农业合作社。
(六)有关国际涉农组织暨驻华代表机构;多国驻华使节及政府、商务采购团。
(七)有科技合作项目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八)各级新闻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