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刺激素概念的提出与发展
化学农药与肥料的出现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然而农药与肥料的过度使用与滥用不仅导致土壤养分比例失调、作物低产、品质差劣、抗逆性降低,而且引起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寻找经济高效、环境相容性好的植物保护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是保障农业生产,解决当前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危机的迫切需求。近几年,在探索植保新产品的过程中,有一类通过给予植物刺激而实现功能的物质逐渐引起了研究界与产业界的重视,这类物质被称为植物生物刺激素。
“植物生物刺激素”一词,初由西班牙格莱西姆矿业公司于1976年提出,但当时并未对生物刺激素进行明确定义,更多的是一种商业概念。直到2007年,Kauffman等将生物刺激素科学定义为:一种不同于其他肥料的物质,低浓度应用可以促进植物的生长。此后,生物刺激素的研究发展更为迅猛,2011年欧洲生物刺激素产业联盟(EBIC)成立,并在2012年7月重新将植物生物刺激素定义为:一种包含某些成分和(或)微生物的物质,这些成分和(或)微生物施用于植物叶片或根际时,能调节植物体内的生理过程。如有益于吸收营养、抵抗非生物胁迫及提高作物品质等,而与营养成分无关(EBIC,2012)。
此后,“生物刺激素”这一名词逐渐由商业用语向科学用语转变,在越来越多的科学文献中被引用,对其功能与作用机制的研究也在不断地深入。
生物刺激素的主要功能
生物刺激素的作用靶标是农作物本身和所在的土壤环境,主要是通过多种途径作用于作物从种子萌发到成熟收获的整个生命周期。与传统的化学农药和肥料相比,生物刺激素的功能有很大不同。根据相关文献的报道,将其主要功能归纳为以下5点:
(1)通过增强营养物质的吸收和运输促进植物的生长;
(2)通过增强植物免疫力来提高植物的抗病和抗逆性;
(3)调节和改善植物体内的水分平衡;
(4)提高土壤的理化性质,保护和改善土壤,促进土壤有益微生物的生长;
(5)提高农产品的质量(糖度和色泽)和延长贮藏时间等。
值得注意的是,植物生物刺激素与传统概念中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功能有相近之处,但又有所不同。与植物生长调节剂相比,生物刺激素来源更为广泛、功能更加多样。植物生物刺激素不仅作用于植物,还能够作用于土壤及土壤微生物,更为重要的是生物刺激素通过提高植物的代谢过程,并不改变植物原本的代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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